省卫健委直属三甲儿童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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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儿科临床进修基地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儿科医师进修招生介绍


一、医院介绍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一所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甲儿童专科医院,是国务院批准的儿科学硕士点、儿科学博士点和急救医学硕士点单位,是江苏省儿科医师进修基地、江苏省第一批全科医生示范临床基地、第一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其中儿科基地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儿科学列入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

我院科室设置齐全,专科发展迅速。现有26个临床专业科室,7个医技科室,涵盖儿科诸领域,其中15个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1个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5个苏州市临床重点专科。目前设有呼吸、消化、心脏、感染、新生儿、血液、神经、内分泌遗传代谢、中医、肾脏免疫、风湿免疫、康复、儿童保健、急诊、PICU、普外科、心胸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骨科、烧伤整形外科、SICU、麻醉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药剂科、影像科、超声科、检验科等科室。医院核定床位1500张,目前实际开放1300余张,年门急诊量192万余人次,住院7万余人次。病源来自全国各地,病种齐全,能够满足儿科医师的进修培训需要。同时,医院免费对进修医师开放电子阅览室,用于查阅资料,提供优越的学习平台。

医院儿科培训师资力量强大,拥有博士生导师20名,硕士生导师56名。作为国家级儿科、儿外科、麻醉、放射、超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新生儿围产医学、小儿麻醉学专科医师规培基地,承担苏州大市范围内儿科与各相关专业医师的集中规范化培训,率先引入美国心脏协会生命支持系列国际认证课程,年招收规培医师近百名。近五年举办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0余项。2017年成立苏州市儿科进修学院,截至目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招收并培养了近百名基层医生,同时为儿科医联体成员单位定期开展业务指导、讲座培训,推动基层儿科医疗水平同质化发展。同时,医院与香港、加拿大、美国和英国等医院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和交流平台。

二、进修形式

 长期进修:   进修初始时间为每年3月、9月,期限为半年和一年。

 短期参观学习:进修初始时间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期限为1-3个月。

三、进修医生招收标准
 长期进修:县市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儿科医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临床工作3年以上;大专毕业者,临床工作满五年;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短期参观学习:县市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儿科医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临床工作满五年;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四、进修收费标准

 长期进修收费标准:   半年4000元/人,一年8000元/人;

 短期参观学习收费标准:每月1000元, 外科专业每月2000元。

其中,专修支气管镜、胃肠镜的需加收材料损耗费。

五、申请流程

1. 经申请人填写《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进修申请表》(见下载中心),所在单位审批盖章后寄至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教育培训处。(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邮编:215025)。教育培训处电话:0512-80693505

2. 经我院审查资格合格后,在进修报到前1月寄进修录取通知书。
3. 按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单位介绍信,1份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张2寸免冠照片)按时来院报到。申请住宿的进修医师,自行准备基本的生活必需品。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进修医师管理规定

 

1、进修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完成医疗工作。

2、进修人员进修期间的业务学习,工作分配,行政生活管理均听从医院及科室安排,需完成病房的日常医疗工作,接收并管理病人,认真书写病历。对病人要体现爱心、细心、耐心,不能以任何理由与其家属发生争执。

3、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工作中学会自我保护,不收受患者家属的钱物馈赠,尽量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在病房中接收新病人后,须请我院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签字。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4、积极参加医院及各科室组织安排的培训讲座。

5、爱护公共财务和科技资料。不得将我院医疗相关资料(病历、影像资料、血样及组织标本等)擅自带走或复制,否则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6、考勤制度: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未经批准不上班者勒令退学并通知原单位。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病事假均计入进修期内,进修一年者,请假不得超过两周,进修半年者,不得超过一周。超假逾期不归或请假超过规定时间者,中止进修。一律不退进修费,不作鉴定,不发结业证。如有特殊原因者,须经选送单位同意并向我院教育培训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完成进修计划。如本年度内有必须请假之事如晋升、会议或亲属健康状况欠佳需您照顾等等,请改期进修。

7、进修人员因特殊原因中途中止进修,需原单位出具证明,电话、电报无效。对不能按时完成进修计划者不发结业证书、不退进修费。

8、在进修期间,如不能胜任临床工作、病历质量不合格、发生医疗事故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我院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发结业证书,情节严重者将情况反馈至原单位,或退回。

9、各选送单位需严格掌握全面考虑派出进修人员的业务及身体情况等,是否能坚持为期一年或半年的进修。

  10、我院可为进修人员提供公寓式住宿(住宿地点在院外),进修人员也可自行解决住宿,是否需要安排住宿请在回执中予以确认。

    住宿具体安排由我院总务处统一管理,住宿人员需遵守宿舍管理相关制度。